?不算 第一、总体来规定。
第二、针对重要岗位。
第三、与具体情况挂钩。
第四、有婴幼儿存在。
第五、专属规定。
对于欺骗组织、违抗命令的党员,给予警告、严重警告、撤销党内职务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;对于在对敌斗争中顽固、性质恶劣的党员,应当开除党籍。
”对于违抗命令的逃兵,可以自愿回来继续,但是绝对不赦免,这是预定的。
对于欺骗组织、违抗命令的逃兵,在搞清楚情况后,可以进行灌水、搞少量的剥夺权利、撤消职务等纪律处分,但是不撤销党籍。
开除党籍作为最严厉的惩罚,是最后一关。
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(试行)》第三十二条对于“服预备役的党员,除依照有关规定安置待分配工作外,均转入参军地方复员委员会办理复员手续,原在预备役部队的党龄,均自行中断”。
这就是除特殊情况者,如在服役过程中犯重大错误伙同他人逃避服役的,不适用撤销党员的纪律处理。
同时,《条例》第三十三条第四款规定,“在依照国家退役士兵安置条例》和本条例分别作出行政处理和纪律处分后,重新犯罪的,依照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十六条的规定从重处罚。
”另外,对于逃避服役的党员,原在军队里所担负的一切责任都剥夺,复员后也不予恢复。
所以说,《刑法》对于从武装力量中逃避服役情节的这一规定,是实质性的真正意义上对逃兵的一种处罚。
《相关规定》: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(试行)》第三十二条对于“服预备役的党员,除依照有关规定安置待分配工作外,均转入参军地方复员委员会办理复员手续,原在预备役部队的党龄,均自行中断”。
这就是除特殊情况者,如在服役过程中犯重大错误伙同他人逃避服役的,不适用撤销党员的纪律处理。
同时,《条例》第三十三条第四款规定,“在依照国家退役士兵安置条例》和本条例分别作出行政处理和纪律处分后,重新犯罪的,依照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十六条的规定从重处罚。
”另外,对于逃避服役的党员,原在军队